專責小組

職權範圍

第六屆專責小組 - 職權範圍

(任期: 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)


  1. 就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(社創基金)的策略及安排向受託人提供意見(包括基金的分配及撥款事宜、財務及行政運作);

  2. 監察資助項目的推行和檢討項目的成效;

  3. 與本地社會創新界別的持份者建立和保持聯繫,交流經驗,加強彼此的溝通和了解;

  4. 與其他專責小組作緊密聯繫,互相支援,並適時向扶貧委員會報告工作進展及計劃;及

  5. 支援扶貧委員會向公眾滙報扶貧委員會的工作進度,同時與市民及社會各界交流互動, 合力推展扶貧工作。

 

返回: 專責小組名單